繼日前發生首宗共享單車奪命車禍後,今晚再發生一宗電動單車的嚴重意外!周一晚上9時許,一名48歲男子踩單車沿元朗朗屏路永寧村內一條無名路行駛,至永寧村村口的鄉公所對開時,突然與一輛客貨車發生碰撞,之後更被捲入車底輾過重創,涉事客貨車隨即不顧而去,逃之夭夭。大約1個多小時後,途人經過上址,始發現受傷男子,於是見狀立即報警。救護員到場將傷者送抵醫院,經搶救後不治。
死者姓鄧48歲,涉事司機姓陳55歲。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正跟進調查案件,呼籲任何人如目睹意外發生或有資料提供,致電3661 3800或3661 3858與調查人員聯絡。
《蘋果》事後取得一條閉路電視片段,從片中所見,男事主遭一輛深色的客貨車輾過,並拖行至少2秒,客貨車司機其後扭軚,傷者從車尾滾出,倒地不起,奄奄一息。現場遺下大灘血迹,警方到場將範圍封鎖展開調查,又追緝涉事的客貨車及其司機。有村民事後準備香燭到現場拜祭求安心。
據現場消息指,男事主當時踩的單車為電動單車,車尾放有一個黑色的大行李篋,警方稍後會將電動單車撿走檢查。根據《道路交通規例》規定任何以電力推動的車輛均須向運輸署登記及領牌,否則即屬違法,初犯者最高可被判罰1.5萬元及監禁9個月,但由於運輸署早已明言,不會發牌給電動單車或電動滑板車等代步工具,換言之市民無論在馬路或單車徑上駕駛電動單車,均屬違法。
《蘋果》發現在淘寶網上,見到不少出售電動單車的貼文,售價主要由500多元至13,000多元人民幣不等,大多均聲明電動單車使用進口鋰電芯,可續航至少160公里,而且可盛重500公斤,方便摺疊,簡單使用,甚至有部份商店可以全國包郵至香港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