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讀者貼出2018年底新民黨容海恩議員辦事處在街頭拉宣傳banner:「促請政府加快北區醫院擴建及翻身工程。」
雖是一年半前的舊banner,還是很值得細究。身為律師,理應咬文嚼字,可惜連「不寫錯字」這最低層次的要求都達不到,連小學生都不如。不知道一間醫院可以如何「翻身」?「翻身工程」又是怎樣一種工程?莫非是360度球形建築,可以任意旋轉?由此可知,在香港做一個建制派議員,可以懶到甚麼程度,要求政府催促一宗「翻身」工程,就算是政績了。就連拉一塊banner,也毋須檢查有沒有錯字。
事隔一年半,不知道容海恩今日是否明白「翻身」的意義?舉個例子,在黨內似乎鬱鬱不得志、自爆不甘「為無新界東服務經驗的人抬轎」的她,三月宣佈退出黨內立法會選舉初選之後若打算另有一番作為,則可形容她意圖「翻身」。這叫鹹魚翻生,或翻身。死掉後用鹽醃過再曬乾的魚,仍可死後重生,事業再重新出發,當然就是鹹魚翻身,先翻生,再學會翻身。
翻生、翻身、翻新,三個完全不同的概念,除了容律師,香港人大概都知道分別是甚麼。
翻生,通常用來形容一個人在事業陷入低谷時,奇跡般出現轉機。
翻身,是指身體反過去。家有幼女,容海恩應該很清楚「翻身」二字是甚麼意思,她的女兒三個多月起,作為媽媽,她就應該關心女兒會不會翻身。
至於翻新,算是為建築物做化妝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