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前年初加強規管網購食品,惟蛋糕不屬「限制出售食物」,毋須另外申請許可證,懷疑無牌經營情況未改善。有糕餅業界半年前向食環署舉報多間網店,至今無下文。食環署回覆《蘋果》查詢時證實,其中3間網店自去年5月起接到4宗舉報,因經營者無在網頁列出地址,該署需較長時間搜集證據,目前仍在調查。另外,有自設工場的網店無牌經營個多月,遭食環署檢控後仍接訂單。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批評,查證花逾半年並不合理,認為食環署有能力加強執法,包括「放蛇」。
記者 袁樂婷
該名糕餅業界指,早於半年前向食環署舉報多間網店。《蘋果》對照持牌食物製造廠及烘製麵包餅食店清單,其中三間店懷疑無牌經營,包括Little Miss Baker by Tibi、SkyB-3D cake及Gan Ba De。三店均無在網頁列出地址,訂購安排亦類似,顧客轉賬落訂及確認取貨日子,到時約在港鐵站交收或速遞送貨。《蘋果》以顧客身份查詢,確認全部有接訂單;問到有否實體店時,SkyB-3D Cake只重覆可選荔枝角站自取或「代客call車」,Little Miss Baker by Tibi則表明是網店。其後再以記者身分向三店求證是否持牌,至截稿前無回應。
投訴人表示,為符合食物製造廠牌照的嚴格要求,花逾百萬元裝修工場,「咁多網上無牌食店經營咁多年都無事,我用過百萬攞牌做乜?」他質疑食環署執法不力,令小型持牌蛋糕店慘成「夾心階層」,名氣和網絡不及大集團,另因租金、裝修等投資成本,難與無牌網店「鬥平」,「(其店舖)花了半年人力物力才有合法牌照,這些無牌的在家做就可以,非常不公義」。
據《食物業規例》,自設工場製作蛋糕者須持有食物製造廠或烘製麵包餅食店牌照,無牌經營最高可判罰5萬元及監禁半年,另加每日罰款900元。如提供網購,則須在網頁提供牌照資料。食環署指,持牌人若屢次違規,會考慮取消其牌照,惟無牌經營者一般不會在網頁上公開地址,增加監管難度,需較長時間調查及搜集證據。過去兩年,食環署就無牌經營食物製造廠提出1440多宗檢控,當中1260宗已被定罪。
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郭家麒指,政府部門可透過「放蛇」等方式追查懷疑無牌或違規經營者,例如海關便會追蹤網上廣告緝私煙,「如果食環署話做唔到,係匪夷所思」。他指,無牌經營者普遍在外交收或速遞送貨,消費者無從知悉工場情況,難保證食物安全。他認為現行法例要求經營者申領牌照,本可保障消費者,問題出在執法者不夠積極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