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晚有示威者在太子站附近聚集示威,有警員欲清理畫在牆上的語句。
前年11月30日大批示威者紀念太子831事件,在旺角街頭一帶堵路示威,警方追捕期間拘捕多人。其中18歲青年被搜出藏有士巴拿及索帶,他今承認一項管有非法用途的工具或攻擊性武器罪。主任裁判官羅徳泉特別指出,需要了解被告犯案背後的「紀律上問題」,下令索取多份報告始判刑,其間被告還柙。
現已20歲的被告胡文龍報稱侍應。案情指前年11月30日晚上,數百名示威者沿彌敦道往亞皆老街方向前進並堵路。到凌晨1時許,警員到場追截,示威者四散,多人被制服。被告在砵蘭街與山東街交界被截獲,並遭搜出藏有士巴拿及一包索帶。
辯方求情時呈上多封包括由被告本人撰寫求情信,承諾不會再犯,現職餐廳僱主亦承諾繼續聘用被告。辯方又指從沒有證據證明涉案證物曾被使用,索帶包裝亦未被開封,認為性質輕微,要求輕判。
羅官揚言要了解被告犯案背後紀律問題所在,下令索取感化、社會服務令、勞教及更生中心等一系列報告再作判刑,案件押後至3月19日,其間被告須還柙。
【案件編號 :WKCC2323/20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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